• B02B10102-DTAX-101项目受试者招募

    2025-4-8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评估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腹腔灌注在恶性腹腔积液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性、多中心Ⅰ期临床研究”。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多西他赛又名多西紫杉醇,是结构中具有紫杉烷骨架的二萜类亲脂性抗肿瘤化合物,属微管解聚抑制剂,化学药物2.2,适应症:恶性腹腔积液)。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HT001),腹腔灌注给药,每周给药一次,连续给药3次为一个治疗周期,最多允许进行两个治疗周期给药。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18岁;3.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原发性肝癌以外的实体恶性肿瘤;4.经过至少一种标准抗肿瘤系统治疗失败、不适合标准系统治疗或无标准系统治疗的恶性腹腔积液患者(腹腔积液的性质依据临床诊断,有或无细胞学确证不作为硬性筛选标准);5.具有B超证实的中等量以上的腹腔积液,且临床判断需要对腹腔积液进行治疗(中等量以上积液定义:平卧位B超检查腹腔积液最大深度≥4cm);6.体力状况良好。 主要排除标准:(不需全部罗列,挑选受试者可自行判断评估的主要标准)1.正在参与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了研究治疗,或4周内曾参与器械临床试验;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或腹腔内的药物治疗(对于口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类药物:首次给药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TKI类药物治疗);3.既往接受过紫杉类腹腔内治疗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探索FOLFOX不同给药方式联合信迪利单抗新辅助或一线治疗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随机、开放性临床研究

    2025-3-24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探索FOLFOX不同给药方式联合信迪利单抗新辅助或一线治疗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随机、开放性临床研究”。本临床试验为研究者发起的上市后临床研究,经得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奥沙利铂、氟尿嘧啶、亚叶酸钙及信迪利单抗均为国内已上市药物。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试验组和对照组均接受FOLFOX方案(奥沙利铂、氟尿嘧啶和亚叶酸钙)联合信迪利单抗给药,每3周(Q3W)为一个给药周期。试验组FOLFOX采用动脉给药方式,对照组FOLFOX采用静脉给药方式。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18岁-75岁(包含两端),男女均可。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手术切除的局晚期或者局部复发/寡转移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治疗。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仅适用于队列B)。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1分。5.有充分的器官功能,且经研究医生判断适合接受研究干预。主要排除标准:1.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2.肿瘤组织病理检测判定为HER2阳性(IHC3+或IHC2+且ISH阳性)。3.经研究者判断存在研究药物给药的禁忌症,或存在动脉介入治疗的禁忌症。4.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5.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 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招募

    2025-1-9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一项评价IPG7236单药口服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Ⅰ/Ⅱa期临床试验”。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I期部分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IPG7236是南京艾美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IMP)开发的一种新型CCR8小分子拮抗剂,为全新机制、全新靶点的1类创新药,用于治疗晚期实体肿瘤。 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I期方案设计有9个递增剂量组依次加入:50mg2次/日,100mg2次/日,150mg2次/日,200mg2次/日,250mg2次/日,300mg2次/日,500mg2次/日,800mg2次/日,1000mg2次/日。研究医生将告知您可以参加哪个剂量组的试验。所有受试者均首先进行单次IPG7236片口服,随后停药4天,第6天开始进入治疗期,治疗期间按方案连续口服相应剂量的IPG7236片(每日2次,28天/周期)。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男女不限,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不限瘤种);3.经标准治疗失败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4.按照RECISTv1.1标准,具有至少一个可评估病灶。 主要排除标准:1.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恶性疾病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有关的恶性疾病或经历了实体器官移植手术;2.有症状或未治疗的软脑膜或脑转移或脊髓受压的肿瘤受试者;3.QT/QTc基线间期明显延长的受试者。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用于治疗晚期胰腺癌、胆道癌和肝细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开放的Ib/IIa期临床研究

    2024-12-27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用于治疗晚期胰腺癌、胆道癌和肝细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开放的Ib/IIa期临床研究”。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化药,主要适用于晚期胰腺癌、胆道癌和肝癌。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接受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125mg/m2,每3周给药1次,静脉滴注,21天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且研究者判断继续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无法获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受试者主动要求终止治疗或退出研究,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研究提前终止。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在18-75周岁(含界值)。2.体重指数(BMI)≥17.0[BMI=体重(kg)/身高2(m2)]。3.经影像学、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胆道癌和肝细胞癌,具体人群要求如下:a)胰腺导管腺癌: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胰腺导管腺癌且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b)胆道癌:包括胆管癌(肝内或肝外)和胆囊癌,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且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c)肝细胞癌: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CLC分期)B期或C期,肝功能Child-Pugh分级A/B级(≤7分);既往至少接受过二线治疗且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4.体力状况评分(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ECOGPS]评分标准)0~1分。5.未用过紫杉烷类药物或紫杉烷类药物末次用药距离首次研究用药超过6个月。 主要排除标准:排除标准:(不需全部罗列,挑选受试者可自行判断评估的主要标准)1.既往对紫杉烷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NCI-CTCAEv5.0等级评价≥3级)。2.症状未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无症状或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研究开始治疗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者);存在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脑干转移。3.经积极治疗无法缓解的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完全性胆道梗阻的受试者。4.入组前5年内发生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甲状腺乳头癌除外。5.筛选前存在需要反复引流的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评价妥拉美替尼联合西妥昔单抗β在晚期胰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

    2024-12-27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评价妥拉美替尼联合西妥昔单抗β在晚期胰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本临床试验为研究者发起的上市后临床研究,经得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妥拉美替尼(选择性MEK抑制剂,可抑制细胞内ERK蛋白的磷酸化、阻滞细胞周期于G0/G1期和诱导细胞凋亡,进而发挥抗肿瘤作用)和西妥昔单抗β(国内自主研发EGFR单克隆抗体,目前已获批与FOLFIRI方案联合用于一线治疗RAS/BRAF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均为国内已上市药物。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妥拉美替尼胶囊(9mg或12mg每天两次给药)联合西妥昔单抗β注射液(初始剂量按体表面积为400mg/m2,之后每周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为250mg/m2),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晚期或转移的胰腺癌患者,经至少一线治疗失败。3.基因检测结果证实存在RAS或BRAF突变。4.ECOG体力评分0-1分。5.有充分的器官功能,且经研究医生判断适合接受妥拉美替尼联合西妥昔单抗β治疗。 主要排除标准:(不需全部罗列,挑选受试者可自行判断评估的主要标准)1.既往曾接受过MEK抑制剂治疗。2.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3.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4.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5.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6.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短肠综合征等)。7.存在视网膜病变的相关病史。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CVL006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研究

    2024-12-6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CVL006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研究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CVL006注射液,靶向VEGF/PD-L1的双特异性融合蛋白。CVL006与肿瘤细胞上PD-L1结合后,可解除PD-1/PD-L1通路介导的免疫抑制作用、活化细胞毒T淋巴细胞,从而抑制肿瘤生长;与VEGF结合可阻断其与VEGFR结合,进而抑制血管内皮细胞增殖和新生血管的形成,同样可抑制肿瘤生长。适应症:晚期实体瘤。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CVL006注射液,静脉输注,每2周1次,每28天为一个周期。后续给药时间以前次CVL006给药实际日期计算。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18~75岁(含两端值),性别不限;2.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3.所有受试者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PD-L1检测;4.ECOG全身状态(performancestatus,PS)0~1分;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剂量递增阶段允许仅有非靶病灶的受试者入组); 主要排除标准:1.伴有未经治疗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转移。有脑膜转移病史或当前有脑膜转移的受试者;2.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五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的甲状腺乳头状癌;3.经研究者判断肿瘤病灶具有出血倾向者,如筛选期影像学检查显示受试者存在:肿瘤侵犯或包绕大血管的影像学证据;4.既往使用过VEGF/PD-1(PD-L1)双特异性抗体的受试者;5.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15900895416)

  • 评价妥拉美替尼联合阿法替尼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

    2024-11-21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评价妥拉美替尼联合阿法替尼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本临床试验为研究者发起的上市后临床研究,经得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 试验药物:妥拉美替尼(选择性MEK抑制剂,可抑制细胞内ERK蛋白的磷酸化、阻滞细胞周期于G0/G1期和诱导细胞凋亡,进而发挥抗肿瘤作用)和阿法替尼(第二代EGFRTKI,属于泛ErbB家族受体抑制剂,对于伴有EGFR经典突变和非经典突变的NSCLC均具有显著抗肿瘤作用)均为国内已上市药物。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妥拉美替尼胶囊(9mg或12mg每天两次给药)联合阿法替尼片(40mg每天一次给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至少一线治疗失败。3.基因检测结果证实存在RAS或BRAF突变。4.ECOG体力评分0-1分。5.有充分的器官功能,且经研究医生判断适合接受妥拉美替尼联合阿法替尼治疗。 主要排除标准:(不需全部罗列,挑选受试者可自行判断评估的主要标准)1.既往曾接受过MEK抑制剂治疗。2.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3.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4.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5.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6.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短肠综合征等)。7.存在视网膜病变的相关病史。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陈老师(19121971852)周老师(15900895416) 

  • 评价K-13联合PD-1单抗、多西他赛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性Ib/II期临床试验

    2024-11-14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评价K-13联合PD-1单抗、多西他赛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性Ib/II期临床试验”。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K-13,化药,主要适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如成功入组受试者将接受以下治疗方案:以21天为一个周期,按规定剂量每天一次连续口服K-13,同时每周期第一天接受特瑞普利单抗或多西他赛静脉给药(取决于受试者所在队列)。 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18周岁≤年龄≤80周岁,性别不限;2.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若晚期肿瘤患者符合PD-1单抗治疗或紫杉烷类药物适应症也可入组相应队列);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具有至少一个可评估病灶(剂量递增阶段)或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剂量扩展阶段);4.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主要排除标准: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2.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3.肿瘤的组织病理类型为头颈部或肺鳞癌,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肿瘤病灶具有出血倾向者。4.既往有肾病综合征病史。 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马老师(19121971852)金老师(13916194213) 

  • CVL237片治疗PTEN缺失的晚期实体瘤的单臂、开放、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2024-11-7

    受试者招募目前我院正在开展一项“CVL237片治疗PTEN缺失的晚期实体瘤的单臂、开放、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本临床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上海高博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试验药物:CVL237(原代码KA2237)是由Karus公司研发的口服、强效和高选择性PI3K-p110β/δ双重抑制剂,通过抑制PI3K/AKT/mTOR等多条下游信号通路的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发挥抗肿瘤作用。适应症:PTEN缺失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参加本研究的主要入组标准:1.年龄18~80周岁(含18和80周岁,前列腺癌可放宽至85周岁),性别不限;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伴有PTEN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晚期实体瘤(胃癌,前列腺癌,妇科肿瘤,结直肠癌,肺癌,乳腺癌以及其他瘤种)经研究者确定的经过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法的患者;其中,乳腺癌允许PTEN低表达的受试者入组(对于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须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对于HR+、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须CDK4/6抑制剂治疗失败);3.根据IHC染色,存在PTEN缺失或PTEN低表达(仅适用于乳腺癌);PTEN缺失或PTEN低表达定义参考:按照双评分法,按阳性细胞百分率评分:0%,0分;1~25%,1分,26~50%,2分,51~75%,3分,≥76%,4分;按染色强度评分:无显色0分,浅棕黄色1分,棕黄色2分,棕褐色3分。将上述两项得分相加,0-2分判为“A”、3-6分判为“B”、≥7分判为“C”。“A”为阴性表达,判为PTEN缺失,“B”为PTEN低表达,“C”为PTEN高表达。4.至少有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要求的可测量病灶。主要排除标准:1.既往接受过任何PI3K、mTOR或AKT抑制剂治疗进展的患者(如因不能耐受出组除外);2.已知对CVL237的任何成分过敏。3.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4.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5.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因素。您是否符合入组标准以最终全面的检查结果及研究医生评估为准。如果您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者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遵照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我们热诚欢迎您的报名及参与。联系人:周老师(17717353145)、陈老师(1912197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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